本报讯 4月8日,国务院关于《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公布。
批复提出,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黄河流域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921.7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1544.8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9.60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
批复明确,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批复指出,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推动黄河源区、黄河“几”字弯地区、黄河下游地区优化人口、资源、产业合理配置,推动区域整体统筹产业链、供应链布局,依托城市群、都市圈和中心城市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的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国土空间韧性。弘扬黄河文化,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健全跨行政区协同机制,将各类遗产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