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等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期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施工管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是施工单位无有效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施工活动;二是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应工作;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编制、审核和审查,或未按规定开展论证,擅自施工;四是不中断交通的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方案未按规定编制、审核和审查,擅自施工。
办公区、生活区、预制场、加工场、拌和场(简称为“两区三场”)设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是两区三场未进行山洪灾害和地质灾害评估且无有效防护措施情况下,设置在滑坡、塌方等灾害影响区域;二是办公区、生活区未与作业区、易燃易爆物品存储区、架空明设的用电线路等保持安全距离,或设置在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等高耸设备倾覆范围内。
高边坡工程施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是高边坡开挖方法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规范实施,未开展稳定性监测或监测异常未采取措施;二是滑坡地段路堑高边坡开挖和修筑抗滑支挡构筑物,未分段跳槽开挖。
深基坑施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是开挖方法、支护方式、降排水措施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或监测达到预警值未采取措施;二是侧壁出现局部滑塌、大量漏水或流土,基坑底部出现涌水或涌砂等情况,未停工撤人。
桥梁工程施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是穿跨越公路、航道、铁路、轨道交通等既有线路进行梁板安装或架桥机移动过孔期间,未按专项施工方案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二是斜拉桥施工中,塔端挂索施工平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设置;三是悬索桥施工中,猫道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架设或拆除,或未采取抗风稳定措施,或猫道使用的承重索及其他钢丝绳投入使用前未经验收合格;四拱桥施工中,拱圈结构强度未达设计要求实施拱架拆卸,或拱架未对称均衡卸落。
隧道盾构法施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是盾构始发反力架未经专项设计,反力架未按设计实施,盾构始发参数调节不当的;二是盾尾密封失效仍继续作业。(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