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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推进水利工程投建运管一体化企业组建

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水利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制定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运行管理一体化企业组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水利工程投建运管一体化企业组建,提升工程投建运管全周期效率与效益。

《指导意见》明确,各地组建水利一体化企业,可统筹水库、水闸、泵站、水电站、船闸、灌区、供水工程等水利资产,砂石、岸线等涉水资源,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咨询等企业资源。通过划转、置换、并购等方式,优先将水利优质资产和资源注入水利一体化企业,提升实体化运营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指导意见》提出,对于新建水利工程,鼓励水利一体化企业负责全生命周期管理。对于具备条件的已建水利工程,逐步推进水利一体化企业承担工程运行管理的任务。对于水电站、引调水工程、水源工程、船闸、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更新改造等经营性涉水项目,鼓励水利一体化企业承担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支持水利一体化企业通过“水利+农业”“水利+生态旅游”、用水权交易等多种方式统筹区域资源,实现产业链延伸,提升项目综合收益。对于大江大河大湖综合治理、防洪控制性枢纽、蓄滞洪区建设、主要支流治理、大中型水库水闸建设和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新建大中型灌区、农业节水灌溉、河湖生态环境复苏、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公益性水利项目,支持水利一体化企业积极参与适宜项目的融资、建设和管理。 (汤超)

2025-08-18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29495.html 1 3 安徽推进水利工程投建运管一体化企业组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