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通知,部署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此次行动聚焦有人员居住和活动的高层民用建筑,涵盖居民住宅、办公、医疗、商业等各类公共建筑,特别是正在进行外墙改造施工和内部局部装修改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全面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作为城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是安全治理的重中之重。此次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排查整治行动,紧扣高层建筑火灾防控的关键环节,明确四大重点排查整治领域,实现风险隐患的全覆盖、无死角排查。
针对正在进行外墙改造施工的高层民用建筑排查,行动直指三类突出问题:重点排查整治新装外墙保温系统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竹(木)脚手架、非阻燃型密目式安全网等已禁止使用的材料、工艺和设备;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施工等。
针对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改造的高层民用建筑,行动重点排查整治涉及动火作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管理;设施设备维修、拆除等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以及易燃可燃物品;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等。
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设备是高层建筑火灾防控的核心保障,此次行动对消防设施的排查整治提出严格要求。重点排查整治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或压力不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不能正常使用;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无法正常关闭或完整性损坏等。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方面,行动聚焦高频风险隐患,明确多项整治要求:重点排查整治未及时清理建筑外立面与裙房等附属建筑连接处的易燃可燃杂物;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建筑内电气线路老化裸露、私搭乱接;原有外墙保温系统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及时修复等。
为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通知明确了严格的实施要求和责任机制。各地区要围绕排查重点任务,组织相关企业单位全面自查,有关部门同步开展抽查,坚决防范排查“走过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行立改,因技术整改难度大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监管执法,不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要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支撑保障作用,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身边的安全风险隐患。
通知强调,各地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将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下大力气扎实部署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专题部署,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完善机制,强化齐抓共管合力,与已部署开展的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城镇燃气等“一件事”全链条整治有机结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近期,江西、河北、青海等多地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开展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江西省召开全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明确重点整治新装外墙保温系统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外脚手架占用消防通道、竹(木)脚手架等禁用工艺,以及外墙保温层穿孔作业中的违规动火行为,要求施工单位建立“隐患-整改-复查”台账,避免小隐患演变为大事故。目前,江西各地已组建专项检查组,对正在进行外墙改造的200余栋高层建筑开展首轮排查,发现并整改违规动火作业、材料不合格等问题37项。
河北全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强调,聚焦高层民用建筑,围绕外墙改造施工、内部装修改造、消防设施配备使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消除漏洞盲区。
青海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题会议指出,紧盯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老旧住宅区等重点领域;聚焦道路运输、工贸、危化品、建筑施工、矿山、城镇燃气、冬季旅游等领域和冬春重点时段。
此外,重庆、广州、海口等地也结合区域特点推进整治:重庆重点排查高层住宅电缆井,清理易燃杂物堆积、修复防火封堵缺失问题;广州市住建局印发通知,严禁房屋建筑项目使用国家淘汰的施工工艺与材料;海口市统筹推进高层建筑与建筑工地、群租楼排查,同步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确保风险治理“无死角”。
(本报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