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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

本报讯 12月2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提出,积极推进光热发电项目建设,不断拓展光热发电开发利用新场景,保障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到2030年,光热发电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

光热发电将太阳能转化为热能,再通过传统热力循环进行发电,其兼具调峰电源和长时储能双重功能,能够有效平抑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出力的波动性,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

《意见》从规划引导、市场培育、系统支撑、技术创新、政策保障五方面系统部署,其中多项内容与工程建设领域深度关联。

其中,《意见》提出,结合大型能源基地建设,按需合理配置光热发电规模。支持具备技术经济条件的“沙戈荒”大型外送新能源基地、水风光外送基地、各类自用型基地等新能源基地,开展光热电站项目建设。

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建设要素、用能需求和消纳能力等内外部条件,根据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建设一批在本地消纳的大容量光热电站或光热与风电、光伏发电一体化调度运营项目。

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提升在运项目的调度响应能力。充分吸收投运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环节经验,积极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降本增效,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已备案未开工项目的督导,加快推动开工建设。积极推动在运项目开展电力市场盈利模式的探索,不断提升调度响应和参与辅助服务市场能力,多措并举提高电站的经济效益。

加快推动光热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光热产业设计、制造、建设、运维等全流程标准化水平,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此外,在政策保障方面,《意见》明确加强土地等要素保障,并支持通过发行基础设施REITs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这为大型光热发电项目,这一兼具重资产属性和稳定收益预期的能源基础设施的投融资模式创新提供了政策依据,有利于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 (本报综合报道)

2025-12-25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30171.html 1 3 两部门发文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