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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展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处置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本报讯 近日,国务院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聚焦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环境风险,明确提出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构建源头减量管控、过程严格监管、末端高效利用、全链条无害化处置的综合治理体系,其中对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的治理与资源化利用提出明确要求,为建筑业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

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堆存量多,是碳排放的重要来源之一。系统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可以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从而降低碳排放强度。《行动计划》从工业、城镇、农林三个重点领域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其中,在城镇领域,《行动计划》提出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施工、全装修或标准化装修交付,强化建筑工地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处置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招标和施工设计中明确减量要求和措施。探索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固体废物排放限额管理。鼓励就地就近处理园林垃圾。

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突破67%,建筑垃圾年产生量持续增长,城镇领域尤其是建筑行业,已成为固体废物产生“大户”之一。《行动计划》通过制度设计、市场调节与技术创新等手段,搭建了一套贯穿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的城镇固体废物源头管控体系,既为建筑行业的绿色转型提供了制度遵循,也为城镇领域源头减碳目标的实现筑牢了根基。

专项整治是攻坚抓手。《行动计划》聚焦重点区域,开展非法倾倒处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隐患、建筑垃圾、历史遗留堆存场所、磷石膏等5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其中,针对建筑垃圾的专项整治包括:加快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设施规划建设;深入排查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各环节违法违规问题;加强跨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和惩戒,畅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渠道,依法从严从重从速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行动计划》还要求,科学规划固体废物回填矿山采坑项目。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项目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保障范围。各地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安排不少于1%的产业用地用于支持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建设。用好各级各类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尽快补齐固体废物无害化贮存、转运、处置等设施设备短板。

(本报综合报道)

2026-01-08 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处置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30298.html 1 3 我国开展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