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4日,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获悉,《关于提升乡村地区规划实施效能 打通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发布,明确乡村地区规划不简单套用城市规划方法,不要求编制成果深度“一刀切”,坚持“村地区管”,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防止大拆大建和过度硬化,传承好乡土底色与历史文化基因等。
其中,空间引导层面,《意见》明确落实分区规划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目标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优化细化镇村体系布局,引导各类建设项目向乡镇集中建设区和村庄建设边界内集中布局;统筹优化居住、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形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区域整体优势。
要素统筹层面,明确坚持“村地区管”,在确保不突破规划规模总量的前提下,可结合各区城镇化进程,统筹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建筑规模指标,做好乡镇国土空间规划预留机动指标和留白用地的近远期调控,实现资源要素集中精准投放和供需适配。在优先盘活闲置空间资源和低效集体建设用地的前提下,着力加强对农业新质生产力的空间供给,优先保障乡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品质提升层面,则明确要加强城镇、村庄风貌保护和引导,提升公共空间和建筑设计水平。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防止大拆大建和过度硬化,传承好乡土底色与历史文化基因。提升镇村防灾减灾能力,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乡村地区对首都安全韧性的支撑保障作用,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安全便利的新风貌乡村。
《意见》明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差异化的编制深度和内容,不简单套用城市规划方法,不要求编制成果深度“一刀切”,根据不同区位和类型,采用“简化版+菜单式”规划方式按需确定编制深度与精度。简化版内容重点是保证传导落实上位规划的目标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菜单式专项内容根据项目区位、类型,按需开展选址论证、安全底线评估、区域统筹、历史文化保护、特色风貌塑造等方面的研究论证,既确保各类底线要求落实,又提高了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的适用性和实用性。
此外,《意见》还将审批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强化市级统筹协调,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充分发挥责任规划师、建筑师、评估师、园艺师等“多师协同”技术服务作用,共同助力首都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本报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