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内容涵盖总体要求、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区位布局、主要任务和措施、保障机制等五方面。
总体要求方面,《方案》指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好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战略定位,紧密围绕“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助推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边疆民族地区民生福祉,助力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
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方面,《方案》指出,因地制宜发挥内蒙古“内联八省近京畿、外接俄蒙通欧亚”的区位优势,深入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着力打造联通内外、辐射周边的信息交流中心、交通物流中心、要素资源配置中心、重点领域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合作中心,建设沿边内陆开发开放战略高地和服务保障全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域,打造稳边固边、经略周边、服务全国的战略支点。
主要任务和措施方面,《方案》提出,畅通向北开放国际大通道,强化国际物流服务功能,深入推进满洲里、二连浩特智慧口岸建设,支持口岸基础设施和查验配套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升级改造。支持呼和浩特片区发展临空经济,打造国际快件中心、国际航空港物流园区,建设区域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推进中蒙荒漠化防治合作中心、示范基地、沙尘监测站等项目实施。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支持清洁能源、生态环保等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优化行政管理职能与流程,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分类分级管理,合理确定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备案的项目范围。 (本报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