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在国家应急指挥总部新闻发布厅举行政策吹风会,解读《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7章21条,主要内容包括强化属地领导、综合监管、行业管理、主体责任、社会共治、激励约束等方面。
《意见》明确,突出强化主体责任,对“大单位”和高风险行业领域,强化自主管理,逐步分行业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对连片“小单位小场所”以及老旧小区、经营性自建房等,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区域性共享消防设施,推广新型实用的智能化消防产品,并纳入民生实事项目。要依法规范中介服务机构执业行为,督促其为企业单位提供更加专业优质的消防技术服务。
《意见》的总体考虑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用2年左右时间,健全完善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机制,构建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消防牵头、部门协同、县乡一体、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
国家消防救援局副局长宋树欣介绍,今年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意见》,3月3日国办正式印发。《意见》的出台充分彰显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理念,也标志着消防工作重心向大抓基层深刻转变,必将给新时代基层消防工作带来系统性重塑和整体性提升,对于有效防范化解基层重大安全风险、加快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面提升城乡火灾防控能力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本报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