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修订的《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已获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版条例进行全面解读。
此次修订紧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托厦门特区先行先试优势,聚焦智能建造、消防安全、营商环境、两岸融合四大核心领域完善制度体系,助力当地建筑业转型升级,护航城市安全治理与两岸建筑行业融合发展。
此次修订拥有两项全国首创亮点。其一为单独设立智能建造专属章节,作为全国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厦门率先将智能建造纳入地方立法。《条例》从政策扶持、技术研发、人才培养、数据平台建设四大维度发力,明确七大配套领域扶持政策,支持建筑机器人、BIM、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落地应用,推动校企联合培育专业人才,打通工程建设与城市信息模型数据壁垒,助力建筑产业数字化升级。
其二是全国地方建筑法规中首设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章,把厦门消防审验改革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通过优化申报机制、强化监管执法、破解历史遗留难题,补齐消防监管短板,全方位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条例》新增两岸建筑产业融合相关条款,助力厦金同城化建设。《条例》明确政府需推动两岸建筑行业多维度交流合作,探索厦金基础设施共建模式;推进中国台湾建筑领域职业资格互认与行业标准互通,吸纳中国台湾建筑专业人才参与厦门城市更新、乡村振兴重点项目。
安全监管层面,《条例》织密全域工程安全监管网络,厘清市、区主管部门及街道、乡镇监管职责,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全流程责任追溯机制。同时填补法规空白,针对小额小型工程、农村自建房、既有建筑改造等监管盲区细化管理要求,实现建筑工程安全监管全覆盖。
营商环境优化方面,《条例》直击行业痛点。一方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督促建设单位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切实缓解建筑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根治工程款拖欠问题;另一方面优化审批流程,允许项目分期办理施工许可与竣工联合验收,有效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持续激发建筑市场活力。 (袁舒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