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行业之声

聚焦行业破局与法治重构

2026长三角建筑法律论坛举办

本报讯(通讯员 朱熙元)6月27日,以“破局立新——大变局下建筑业的重构与发展”为主题的2026长三角建筑法律论坛在江苏南京扬子江法律服务集聚区举办。

本次论坛由建筑时报社联合沪苏浙皖四大省级建筑业协会共同主办,扬子江法律服务集聚区、东南大学法学院支持,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江苏良翰律师事务所、江苏经权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浙江杭韵律师事务所、华商(苏州)律师事务所承办。

来自长三角三省一市建筑行业协会、司法实务界、高校、科研机构、建筑企业及法律服务机构的200余位专家代表齐聚一堂,围绕建设工程司法规则、审判实践、企业“走出去”、半导体厂房建设及行业调整期法律风险等热点议题展开深度研讨。

开幕式上,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与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陈太祥,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孙忠建,东南大学法学院党委委员、院长熊樟林,南京江北新区政法工作部副部长沈定成,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邵万权致辞。开幕式由论坛轮值秘书长、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童斌主持。

主题演讲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原一级高级法官汪治平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的起草背景与规则导向作主旨发言。他指出,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应更注重合同相对性与请求权基础,工程价款结算及优先受偿权行使须严格依法进行,强调唯有强化守法意识、规范合同履行,方能从源头减少纠纷。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孙建结合审判实践,介绍了先行判决机制在建设工程纠纷中的适用探索。

在企业“走出去”法律问题专题中,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东峰指出,国际工程项目受项目所在国法律、合同约定及国际惯例多重影响,企业应在投标和谈判阶段提前明确准据法、争议解决机构及裁决执行路径,并重视保函索赔与止付风险。

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特邀研究员刘小冰,中航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原总法律顾问檀中文,浙江交工集团海外分公司国际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朱涛,中建八局三公司法律部副经理王群,长三角建筑法律论坛副秘书长朱嘉琦就建工企业出海的痛点问题展开圆桌对话。

在半导体厂房建设专题中,世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谭忠杰从“投资大、系统复杂、变化快、工期紧”等特性出发,剖析了工程总承包计价模式选择、联合体责任边界及验收前先行使用等实务难点。

芯盟主理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副总工程师刘阳,某半导体公司生产运营法务负责人钱春燕,某半导体公司法务部长周杨璐,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建房委主任陈晓波,长三角建筑法律论坛副秘书长徐寅哲,上海市建纬(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祥从设计施工、建设单位、材料供应及法律服务等不同视角展开交流。

行业调整期法律风险议题中,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汤雷围绕实际施工人代位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问题,提出统筹责任主体、财产保全、清偿顺位和执行程序,打通工程款从“账面债权”到“真实回款”的有效路径。

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黄荟荟,上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部法务部经理王慎,启东建筑集团法务部部长解健,华商(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维,长三角建筑法律论坛副秘书长胥袁围绕企业面临的最现实风险与生存课题展开对话,为与会者提供了多维度的风险防控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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