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第一视点

2019年版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

央企可审批所属企业混改方案

6月5日,国务院国资委网站正式对外发布《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

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国资委重点选取了5大类、35项授权放权事项列入《清单》,包括规划投资与主业管理(8项);产权管理(12项);选人用人(2项);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资总额管理与中长期激励(10项);重大财务事项管理(3项)等。

在此次发布的授权放权清单中,针对多项目前正在推进的国企改革措施,提出了针对性授权放权方案。例如,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方案明确,中央企业审批所属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除外),可对各中央企业授权放权。

此外,与推进混改密切相关的中央企业决定国有参股非上市企业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事项、中央企业审批未触及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事项,在此次发布的授权放权清单中,也明确向各中央企业授权放权。

而在推进央企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方面,授权放权清单则指出,要支持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薪酬总水平由相应子企业的董事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参考境内市场同类可比人员薪酬价位,统筹考虑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及成效、薪酬策略等因素,与职业经理人协商确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此外,授权放权清单还明确,支持中央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所属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实际收益水平,不与员工个人薪酬总水平挂钩,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清单》的出台标志着落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步伐,但分类开展授权放权工作本身也是一个持续推进、动态调整、逐步深化的过程。国资委将加强跟踪督导,定期评估授权放权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授权事项和授权范围。对于获得授权但未能规范行权或出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国资委将督促企业做出整改,根据情况收回相应的权利,定期对《清单》内容进行更新,不断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2019-06-10 2019年版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3341.html 1 3 央企可审批所属企业混改方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