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设计

人大代表戴雅萍:将施工图审查制度写入建筑法

日前召开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戴雅萍提交了《关于“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制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提出“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坚持并进一步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

建议中说,施工图审查实施近20年来在保障建筑设计质量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自从2019年国办11号文发布后,在“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的引导下,全国多个地区推出的或正在酝酿的施工图审查改革措施有“一刀切”的趋势,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如“三审合一”和“缩减审查范围”,进一步整合了审查事项,减少了申报条件,减轻了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的负担,且提升了政府服务质量。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的创新,如“完全取消施工图审查”和“审查后置”等措施,需要谨慎行之。“一刀切”地简单取消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度危害,是逃避政府质量监管责任,且对质量安全工作的不负责任。

“建议”提出,施工图审查是2000年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法定行为,明确了政府主管部门对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的监管责任。近期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中,部分地方主管部门以优化营商环境和强化主体单位责任为借口,回避政府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是非常不妥当的做法。一方面,强化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主体责任与履行政府监管责任并不矛盾。如果后置,在建设过程中发现建筑质量问题,整改的时间和成本大大增加。另一方面,施工图审查与营商环境改革并不矛盾,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关注审批效率和审批环境,施工图审查重点是守底线,在缩减审查范围和审查时间的基础上,施工图审查反而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

对于市场上有“审查机构水平和能力不够,是低水平审查高水平”的质疑,她认为审查水平和设计水平是两个概念,审查机构的职责与设计水平高低无关。施工图审查审的是强制性标准,监管的是地基基础和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建筑使用安全等安全隐患,是运用底线思维方法来保障安全的举措。在当前建筑市场仍然没有达到非常规范,而诚信体系建设不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单靠“承诺制”来解决质量安全问题,是不现实的做法,甚至可以说是不负责任。

为此建议:要客观评估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作用。取消施工图审查,或者涉及到施工图审查的改革,必须全面倾听行业的呼声,从制度设立的背景、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存在的弊端多方面科学评估。建议在当前阶段,政府还是要坚持和支持实施施工图审查制度,立足于事前做好建设工程设计安全监管,确保工程建设安全。针对施工图审查存在的审查效率等问题,建议应以大幅减少环节、压缩时间为导向,通过多审合一,精简审查内容,调整审查流程,推行数字化审查,打破审查属地化限制等方式,切实推动审查行业改革,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保障。针对施工图审查存在的定位不清等问题,建议在《建筑法》的修订过程中,将施工图审查制度作为一项工程质量安全领域的重要制度纳入《建筑法》中,对施工图审查的性质、定位予以明确。 (本报记者)

2020-06-08 暂无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8463.html 1 3 人大代表戴雅萍:将施工图审查制度写入建筑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