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关学军)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大力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助推企业发展。一是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对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企业,命名为“济南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纳入骨干企业名录库,在资质升级、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支持。二是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加大“招大引强”工作力度,鼓励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将总部迁入该市,享受总部经济相应扶持政策。三是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优先股等方式筹集兼并重组资金,鼓励市内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打造千亿级“航母企业”。四是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原则上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五是强化人才支撑,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培养一批高智能复合型建筑业管理人才。
《实施意见》制定了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加快科技创新等措施,扶持企业创新发展。一是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改革以价格为决定因素的招标和采购模式,支持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推行履约保证保险制度,企业可以自愿选择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提供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轻企业资金负担。三是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发展,定期对建筑业企业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情况予以通报表扬,积极引导工程项目提升智能建造水平。四是加快BIM技术应用,全面推广BIM住宅使用手册,培育扶持BIM应用龙头骨干企业。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屋质量问题,《实施意见》聚焦房屋建筑质量,强化设计、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等全过程监管。一是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在施工图审查环节加大对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管力度,从设计源头提升品质、保证质量。二是强化施工现场质量管控,全面推行工艺样板间制度,开展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加快智慧工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三是严格建筑材料质量管理,督促参建主体严格落实建筑材料和预制混凝土构件采购、进场验收等环节主体责任。四是严把竣工验收关,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试点推行精装修住宅“先验房后交房”制度。五是全面落实质量保修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履行质量保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