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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营商环境行动计划

港澳台建筑、规划专业人才可在琼执业

本报讯 10月15日,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海南省创一流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0—2021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分别从开办企业、获得施工许可、财产登记、获得信贷和改善融资环境、纳税便利化、跨境贸易、保护投资者、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人才流动、建设服务型政府等11个方面,提出31项行动举措,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在获得施工许可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建立省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高项目决策科学性;探索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制+承诺制”改革,制定简易审批流程;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口江东新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试点推行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探索工程质量安全全过程风险管控的保险模式。

在人才流动方面,允许具有港澳台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专利代理等服务领域专业人才在琼执业,无需参加内地执业考试。

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方面,要求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依法规范招投标代理和评标专家行为。 (本报综合报道)

2020-10-19 综合 海南发布营商环境行动计划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0206.html 1 3 港澳台建筑、规划专业人才可在琼执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