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提高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水平,水利部日前印发《关于健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的意见》。
我国小型水库量大面广,77%的小型水库建于上世纪50至70年代,建设标准总体偏低,运行时间较长,设施老化严重,除险加固不彻底,75%的小型水库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管护能力不足。由于先天不足、后天失养,小型水库安全隐患依然突出,是“十四五”时期防汛薄弱环节。
《意见》指出,要紧紧围绕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压实小型水库管理各方责任,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部门监管,坚持两手发力,实现“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保障工程安全、效益发挥。
《意见》提出了“十四五”的三大目标任务:一是小型水库管护主体权责进一步明晰,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全面推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运行管护常态化机制基本建立。二是已鉴定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标准、项目管理能力明显提高,水库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常态化机制基本建立。三是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数据台账准确、完整,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管理信息融合共享机制基本建立,管理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
《意见》从切实明确各方责任、实行专业化管护模式、提升除险加固项目管理效能、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落实保障措施等五方面对健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提出了意见要求。 (陈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