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为准确判定并及时消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
该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所称的生产安全重大隐患,包括管理基础类重大隐患和现场实体类重大隐患。其中,管理基础类重大隐患包括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重大隐患、危大工程管理重大隐患和其他管理基础类重大隐患;现场实体类重大隐患包括基坑工程重大隐患、模板工程重大隐患、脚手架工程重大隐患、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重大隐患、高处作业类重大隐患、施工临时用电类重大隐患、有限空间作业类重大隐患、消防安全重大隐患以及其他类重大隐患。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