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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力挺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振兴发展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更新改造有机结合

本报讯 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的高质量发展如何实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五部门发布《“十四五”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予以明确:支持示范区城市协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更新改造、绿色低碳转型,持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引领带动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振兴发展。

此次《实施方案》中,将“坚持协调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作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重点任务,要求深入落实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立足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合理优化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和经济布局,完善空间治理,让老城市焕发新活力。

针对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完善城市功能。把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作为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编制实施,统筹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统筹老城新城、生产生活生态、地上地下等空间安排,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把产业转型升级和促进城市更新改造有机结合、同步谋划,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积极推进老城区、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改造,鼓励有关城市与央企合作推进企业搬迁和转型升级。鼓励北京市石景山区、门头沟区和重庆市大渡口区、江津区、永川区、荣昌区等积极探索优化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功能的有效途径,拓展发展新空间。推动沈阳、长株潭等都市圈产业协作,促进淄博、黄石等城市与省会城市融合发展,构建梯次配套的产业圈。支持徐州、洛阳、襄阳等城市夯实制造业基础,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增强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的能力。支持示范区城市完善城市信息基础设施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医院和学校布局,增加文化体育资源供给。

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把产业园区建设作为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城融合发展的重要支撑,支持48个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推进企业集聚,带动城市转型。统筹规划园区生产区、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建设,逐步推动有条件的示范园区由单一生产功能型产业园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域和行政区转变。

强化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推动示范区城市加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对接合作,因地制宜建设城市群节点城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区域专业服务中心。加快跨区域开放通道建设,衔接落实国家级铁路发展规划,有序规划建设客流密度较大、路网功能较突出以及有需求支撑的铁路,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改造利用既有铁路开行城际或市域(郊)列车。积极建设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支持依托区位优势明显的节点城市发展通道物流产业,建设现代物流设施。 (本报综合报道)

2021-12-06 综合 五部门力挺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振兴发展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5272.html 1 3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更新改造有机结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