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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优化审批流程服务重大投资项目落地

同质关联性项目可“打捆”开展环评

本报讯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近年来环评领域服务重大投资项目的有效举措进行系统集成,提出了一批创新举措,形成一套政策工具包,为重大投资项目提供从环评文件编制到审批的全过程保障。

《通知》提出,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完善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国家、地方、利用外资等三个层面重大项目台账),积极服务重大投资项目落地。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参照“三本台账”内容和格式,建立重大投资项目环评管理台账,指导建设单位运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对照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做好项目前期方案论证,优化选址、选线,预防出现触碰法律底线的“硬伤”。

对台账内当年开工的重大投资项目,《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为建设单位提供“环评审批服务单”。对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建设单位及早启动、加快编制环评文件;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指导建设单位在建成投产前完成网上备案;依法无需开展环评的,明确告知建设单位。同时发挥专家优势解决技术难题。

目前,编制报告表的项目占全国环评审批数量的90%以上,其中大部分是中小企业,是当前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通知》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指导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取消评价等级判定、模型预测,简化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切实缩短报告表编制时间,降低编制成本。

在环评审批方式上,《通知》要求,对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项目,位于相同市级或县级行政区且项目类型相同的,可“打捆”开展环评审批;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保供煤矿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环评审批可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

“这个‘捆’主要针对具有同质性、关联性的一类建设项目,既可以由建设单位来‘打’,将同一类建设项目编制一个环评文件,一并报批;也可以由审批部门来‘打’,将同一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统一组织评估、审查,从而提高环评审批效率。”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说。

《通知》要求,对不涉及禁止开发区域、环境影响简单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和项目,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统筹推进、压茬审查审批;对于跨省的不含水库的防洪治涝工程、不含水库的灌区工程、研究和实验发展项目、卫生项目,探索开展环评审批改革试点。

另外,《通知》还提出,鼓励地方细化“两高”项目范围,重点关注规模大、能耗高、排放量大的基础原材料加工项目,更加精准地管控“两高”项目。 (刁凡超)

2022-06-13 生态环境部优化审批流程服务重大投资项目落地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7057.html 1 3 同质关联性项目可“打捆”开展环评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