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相认为,施工企业开展或者关注工程款清欠的问题是基于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施工企业需要在有限的资源里面,更好地、或更充分地维护自身的权益,而工程款清欠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形式。在工程款清欠领域做流程化的探索是因为在实务中,同一个主体,早三个月启动和晚三个月启动,对最后回款效果有很大的差异,针对工程款回款,对这个情况的效率和诉讼的节奏把握有很高的要求。因此,对于清欠案件的工作,王相建议分两步骤开展:
第一,要确立对于清欠案件的原则和目标,清欠的目标是要最快速实现工程款回款。基于这个目标,王相总结了四个工作原则:应诉尽诉;保全同步;任务分段;证据分阶。前期还应做一个项目的相应的规整,包括信息、具体金额多少、分布的地点情况、人员的调配。
第二,要确立对接的标准,确认好之后,拿到已经初步确立的证据,确认这个案件是不是可以启动,可以启动的话,进入启动前的阶段。在这个环节中要注意的是,立案方式的确认,因为大批量案件去启动时,分布的法院会非常多。
此外,在对案件启动之后具体的诉讼流程安排方面,可以在开庭或者是组庭之前确认一下案件到底有没有可能和甲方、建设单位达成一个调解或者和解。这是因为一方面开庭前或者组庭前把案子解决掉可以减少当事人的诉讼的成本,其次是因为律师是按照证据分阶的标准来准备的,如果这个案件没有办法调解的话,可以看看是否能够达到胜诉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