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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多部门联合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

促进公平准入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清单

本报讯 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通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聚焦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5个重要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

在促进公平准入方面,《通知》提出,在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中,选取具有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通过举办重大项目推介会、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开辟专栏等方式,向民营企业集中发布项目信息,积极引导项目落地实施。各地区对照上述举措,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项目清单并加强推介。

《通知》要求,扩大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行规模,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

此外,《通知》提出,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分类采取行政处罚、督促整改、通报案例等措施,集中解决一批民营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问题。支持各地区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平台登录、签名、在线签订合同等业务中的应用。明确这些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务院国资委负责。

在强化要素支持方面,《通知》明确,在当年10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和次年1—5月汇算清缴期两个时点基础上,增加当年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可享受政策的时点,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可按规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将民营企业债券央地合作增信新模式扩大至全部符合发行条件的各类民营企业,尽快形成更多示范案例。适应民营中小微企业用地需求,探索实行产业链供地,对产业链关联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其中,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外,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气供电企业的投资界面免费延伸至企业建筑区划红线这一举措,其责任单位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在加强法治保障方面,《通知》提出,清理废除有违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原则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保护和支持。开展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罚款事项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对社会公布。

在优化涉企服务方面,《通知》明确,建立涉企行政许可相关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今后确需新设的,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加大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重点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全面落实简易注销、普通注销制度,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

在营造良好氛围方面,《通知》还提出,分级畅通涉企投诉渠道。开展“打假治敲”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网络黑嘴”和“黑色产业链”。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促进民间投资奖励支持专项,每年向一批民间投资增速快、占比高、活力强、措施实的市县提供奖励支持。 (本报综合报道)

2023-08-03 国家多部门联合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22122.html 1 3 促进公平准入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清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