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然资源部近日会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新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规划指导。
《通知》强调,以县域为单元,识别重点发展优势区域,优化细化县域镇村体系布局。在不突破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通过空间腾挪、规模留白等方式,引导人口、产业、资源向重点发展区域集中,应对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更好地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体系优势。
《通知》指出,要实事求是地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在工作节奏、内容深度、成果表达方式等方面体现不同类型村庄的不同要求,不要求编制进度“齐步走”和成果深度“一刀切”,避免简单的定任务、赶进度和层层加码。“多规合一”改革前已批准的村庄规划,经评估符合要求或补充完善后符合要求的,可继续使用。需要重新编制的,聚焦重点发展村庄,可单独编制,也可多村合并编制,或与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联合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内及边界处已明确城镇化任务的村庄,可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其他村庄可制定“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通过上述方式,实现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
《通知》提出,发掘地域资源资产优势,提升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各地要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特点和资产关系,扎实开展田野调查,规划应深入挖掘村庄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内涵,突出地域特色和比较优势,不简单套用城市规划方法,避免造成“千村一面”。要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空间设计,塑造美丽乡村特色风貌,优化土地利用和功能布局,适应乡村生产生活方式现代化新要求,满足村民养老、托幼、殡葬等乡村公共服务的合理空间需求。同时,在安全韧性上合理确定乡村社区健康安全单元,划定灾害风险防控区域,合理布局疏散空间和通道,其中,超大特大城市周边乡村地区还要确定“平急两用”重点区域,明确功能转换和用途管制要求。
《通知》要求,发挥机构改革优势,以村庄规划为依据,运用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主体功能区等政策工具,优化农业、生态和建设空间,引导耕地更加集中,建设用地向村庄建设边界内集聚,鼓励用地兼容、功用复合,提高空间资源的利用效率。
《通知》还要求,建立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完善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内容,探索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和规划师下乡开展公益服务编制村庄规划,作为单位业绩考核和规划师职称评定的加分项,积极培养在地规划人才。(庞无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