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厦门全面实施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本报讯 近日,厦门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明确从3月开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将在福建厦门房建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全面实施。

《通知》明确,新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由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建设(代建)单位直接发包的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以项目为单位投保。鼓励限额以下依法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以及此前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投保。

《通知》要求,建设(代建)单位应将安责险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并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约定购买责任和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购买。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报价应单列安责险费用,在项目开工及时投保,并配合事故预防服务,对发现的生产安全隐患积极落实整改。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购买安责险,督促施工单位积极落实整改。

此外,该市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结合日常监管,加强对安责险投保情况监督检查。 (本报综合报道)

2024-03-04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24625.html 1 3 厦门全面实施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