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5月17日上午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出席会议并讲话。何立峰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深刻认识房地产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继续坚持因城施策,打好商品住房烂尾风险处置攻坚战,扎实推进保交房、消化存量商品房等重点工作。
何立峰指出,房地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前,要着力分类推进在建已售难交付商品房项目处置,全力支持应续建项目融资和竣工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相关地方政府应从实际出发,酌情以收回、收购等方式妥善处置已出让的闲置存量住宅用地,以帮助资金困难房企解困。商品房库存较多城市,政府可以需定购,酌情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要继续做好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处置,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大工程”。
何立峰要求,要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再贷款政策等作用,加强对城市和房地产企业的指导支持,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保交房各项工作。
同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负责人均表示,近期将出台保交房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出台保交房攻坚战工作方案
对于保交房工作重点,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介绍,一是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防范处置烂尾风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分类处置在建已售未交付的商品住房项目,推动项目建设交付,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城市政府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的项目“应进尽进”,商业银行对合规“白名单”项目“应贷尽贷”,满足在建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三是推动消化存量商品住房。城市政府坚持“以需定购”,可以组织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一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四是妥善处置盘活存量土地。目前尚未开发或已开工未竣工的存量土地,通过政府收回收购、市场流通转让、企业继续开发等方式妥善处置盘活,推动房地产企业缓解困难和压降债务,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对于保交房攻坚战工作方案的具体措施,董建国表示,一是摸清底数。城市政府要全面排查本市在建已售商品住房项目,进行一次大起底,锁定难交付的项目,准确掌握存在的问题,建立项目台账。
二是分类处置。城市政府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指导项目开发企业制定“一项目一策”处置方案。市场化就是把符合条件的项目,或者可以采取市场化措施完善条件的项目,纳入“白名单”给予融资支持,推进项目建设交付。法治化就是推动资不抵债的项目进入司法处置程序,该破产的破产,该重组的重组。处置中要把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摆到首要位置。在这个过程中,要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让违法违规者“金蝉脱壳”,不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蒙混过关。
三是司法支持。对需要进行司法处置的项目,地方人民法院将及时受理相关案件,提高司法处置效率;对攻坚战项目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支持项目建设交付。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一方面,有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通过“白名单”融资政策,支持商品住房项目达到现房销售条件;另一方面,对继续实行预售的,严格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防止出现新的风险。
董建国表示,为抓好方案的落实,国家、省和市三级已经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工作。同时,建立保交房项目信息系统,及时准确跟踪督导工作进展。“我们将齐心协力、狠抓落实,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打一场保交房攻坚战。”他说。
自然资源部:拟出台妥善处置闲置土地措施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刘国洪表示,自然资源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做好保交房工作要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准备出台妥善处置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支持地方政府从实际出发,酌情以收回、收购等方式妥善处置已经出让的闲置存量住宅用地,帮助企业解困。同时,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防范化解风险,助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对于政策亮点,刘国洪表示,一是支持企业优化开发。主要是要消除开发建设障碍,合理免除因自然灾害、疫情导致的违约责任,允许企业按照程序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二是促进市场流通转让。主要是发挥土地二级市场作用,支持预告登记转让和“带押过户”,鼓励转让或者合作开发。三是支持地方以合理价格收回土地。主要是支持地方按照“以需定购”原则,以合理价格收回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此外,为落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要求市县建立处置闲置、盘活存量土地的协调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守牢政策底线。
金融监管总局:拟健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对于备受关注的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表示,今年1月份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后,近期还要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通知,建立健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继续坚持因城施策,以城市为主体、以项目为中心,全力支持应续建项目融资和竣工交付,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肖远企还表示,近期,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还会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保持房地产融资稳中有升。继续落实好“金融16条”,稳定房地产资金投放。二是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对不同所有制房企和房地产项目一视同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评估,积极予以支持。三是建立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四是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其他部门一起全力推动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