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住建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极端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按照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科学合理安排,切实抓好防暑降温工作;细化防范措施,全力保障汛期工地安全;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当前,山东省已进入汛期,高温、大风、雷电、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增多。为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开高温作业时段。日最高气温达到40摄氏度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摄氏度以上至40摄氏度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至37摄氏度以下,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人员加班加点。
在保障汛期工地安全方面,要紧盯汛期薄弱环节,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防范措施,重点加强对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脚手架、有限空间、临建板房稳固情况和用电设施安全性能的检查维护,遇有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时,立即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严禁从事各种室外、露天、高空施工作业,严防起重机械倒塌、深基坑坍塌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对工地宿舍、办公区等设施的管理。极端天气过后,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复工核查,全面排查现场安全状况,存在隐患问题的一律不得复工。
(郭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