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受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需不足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运行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税收收入不及预期,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各地隐性债务化解的难度加大。
在经济环境持续承压、地方政府财力紧张、房地产市场震动调整政策调控等多种因素的交织影响下,建筑行业被深重的债务危机所困扰。企业普遍面临着项目回款难、回款周期长的困境,下游供应链的传递效应,又让企业陷入复杂的“三角债”。债务累加,融资难度也在加大,导致企业现金流紧张,资金链压力巨大,影响正常运营,已经成为当前建筑企业最为直接且严峻的挑战之一。
建筑企业的应收款、应付款普遍高企,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八家头部建筑央企——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中国电建、中国中冶、中国能建、中国化学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总额达到1413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3.5%,达到近五年的来最高值,而总负债额超9万亿元。
而由高负债、盈利能力持续恶化,导致资金链断裂,最终造成的建筑企业破产重组情况也频频发生。据全国企业破产重组案件信息网发布的破产清算案件数据统计显示,2024年1月—11月,全国建筑企业的破产重整数量约2400多家,其中不乏特级建筑企业。
为了化解债务风险,维持财政稳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24年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化解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大了宏观调控力度。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为系统解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进程中一些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问题,拟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拟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2024年先发行1万亿元。2024年5月13日,财政部正式发布《2024年一般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有关安排》。
截至12月上旬,用于“两重”建设的7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已分三批全部安排到项目,另安排3000亿元用于加力支持“两新”工作。全年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已全部安排完毕,正在加快推进实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落实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12万亿元地方化债“组合拳”。这是近年来力度最大的化债举措,地方化债“三箭齐发”: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增加6万亿元;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一揽子”化债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化解债务问题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随着化债工作的持续推进,我们期待地方政府有更明确的偿债计划和资金安排,建筑企业的应收账款能得以加速回收,一些长期拖欠的工程款得以逐步清偿,从而化解建筑企业流动性压力,使企业在融资、投资等经营活动中能拥有更有利的条件。
与此同时,建筑企业自身也需要进一步提升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的意识与能力。积极抓住政策窗口期,针对性就账款清理工作进行专项部署,推动改善企业现金流水平,提升资产周转效率,把握好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记者 何梦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