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资本积极参与铁路建设,浙江无疑是先行者之一。
从新中国成立后首条民资参股铁路——衢常铁路,到首条民资控股高铁——杭台高铁,再到国内“双示范”高铁项目——杭温高铁,浙江高举创新大旗,对“民资入铁”进行了大胆地探索实践,积累了很好的经验。那么,“浙江经验”对于非公有资本进入铁路领域有哪些启示呢?
启示一:民资控股,提高民企话语权
2017年9月,浙江省政府与复星集团牵头的民营资本联合体,签署了杭台铁路PPP项目投资合同。2017年12月,杭绍台铁路有限公司应运而生。作为杭台高铁的项目主体,该公司由复星集团牵头民营联合体占股5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占股15%,浙江省政府占股13.6%,绍兴和台州两市政府合计占股20.4%。民企取得控股地位,解除了以往民资“只能出钱、不能决策”的顾虑。而后建设的杭温高铁一期项目,民营资本投资占比51%,由民营企业百盛联合集团作为社会资本方控股投资建设。
民资控股意味着民企话语权提高,在铁路建设、运营、管理和盈利渠道拓展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主导地位,进一步激发了民资优势和活力。
启示二:多方合作,助力项目落地
杭台高铁、杭温高铁开通运营是浙江省政府、国铁集团和民营联合体多方通力合作、探索得到的结果。
铁路同时具有公益属性和市场属性。为了保证民营资本能得到合理回报、国铁集团能加大运力支持,浙江省政府在其中做了不少协调沟通工作。2018年6月,浙江省政府与百盛联合集团签署杭温铁路国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和PPP示范项目合作协议,百盛联合集团出资约50亿元控股杭温铁路义乌至温州段。百盛联合集团提出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帮助协调,让控股投资方成为工程的总承包,发挥企业优势,降低建设成本。对于这个诉求,浙江省政府多次帮助企业沟通,反复斟酌可行方案,最终确定了先由民企成为总承包,再委托上海铁路局指挥队伍代建。
至此,杭温高铁形成了“社会投资+民企控股主体工程总承包+委托国铁代建”的全新建设管理模式,实现了民营铁路投建联动的杭温范式,为后续重大基础设施实行特许经营模式提供了范本。
启示三:创新模式,确保合理回报
杭台高铁采用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模式,由政府授权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并获取合理回报,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项目合作期限34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30年。
杭台高铁方案充分考虑了回报机制设计。浙江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双方按照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社会投资人的回报机制为“运营收入+可行性缺口补贴”。其中,运营收入包括线路使用费、接触网使用费等;可行性缺口补贴是政府给予企业合理补贴。换言之,通过政府补贴确保社会资本方可以实现财务平衡,并获取合理回报。
杭台、杭温这两条民营控股铁路在浙江的成功落地,不仅在全国形成了示范引领作用,增强了民营企业投资信心,也坚定了政府进一步破除市场壁垒的信心,为民营资本参与铁路建设积累了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