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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提前下达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

本报讯 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提前下达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以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此次下达的资金将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万“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按照规定,该笔资金将在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

为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通知明确多项监管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需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并依托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强化日常监管,提升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与有效性。市、县财政部门在安排使用资金时,需将其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确保账目清晰可溯。

在绩效管理方面,通知要求省级主管部门在资金下达60日内,将经省级财政部门确认的区域绩效目标(计划任务)报中央主管部门,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中央主管部门需在30日内完成审核并汇总报财政部,形成全流程绩效管控闭环。地方需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与评价工作,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发挥作用。

此次提前下达补助资金,是中央财政支持民生保障与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地方保障性安居工程早部署、早开工、早见效提供了坚实资金保障。业内人士表示,资金的提前到位将有助于稳定建筑行业预期,推动相关工程项目有序推进,切实改善城镇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荆杰)

2025-11-24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29936.html 1 3 财政部:提前下达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