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海市加强改革系统集成 持续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即上海优化营商环境4.0版日前正式公布,围绕优化政务环境、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等5方面提出31项任务,共207条举措。其中,办理建筑许可方面有19条新政“上线”。
2017年以来,上海已连续三年制定实施了优化营商环境1.0版到3.0版。经过三轮的对标改革,上海不仅全部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还助力我国在世行营商环境排名中达到世界前沿水平。与前面三版方案相比,4.0版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涉及领域更广,覆盖面更大,普惠性和长效性更加明显。
针对办理施工许可,此次4.0版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扩大低风险产业项目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出台了19条具体措施:
1.进一步扩大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矩阵应用场景和范围,将风险矩阵应用范围由现场质量监管扩展至综合竣工验收。
2.建设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统一入口、统一申报、流程分类、统一出件,实现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全覆盖、审批全流程、数据全归集。
3.各区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实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政府委托)事项、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纳入审批审查中心一口收发和协调服务。
4.逐步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办理事项范围由社会投资项目拓展至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
5.深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改革,发布免于施工图审查项目类型清单。
6.将“一站式”办理施工许可适用范围拓展至除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环保项目,涉及生态环境影响大的项目,涉及风貌保护、轨道交通等特定区域的项目之外的全部社会投资项目。
7.将“一站式”综合竣工验收范围拓展至各类投资性质的建筑工程。
8.强化“多测合一”测绘成果在验收、登记阶段各部门共享和应用,避免重复测绘。
9.将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服务事项纳入审批管理系统办理,制定中介服务清单并进行综合监管、评价考核。
10.推动在各级产业园区实施区域综合评估,市场主体在已完成综合评估的区域建设项目,无需再进行相应的评估评审。
11.拓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范围,完善行政审批程序、政府监督管理和项目管理体系,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进建立以执业人员为主体的工程责任保险体系。
12.进一步推行并完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对保障性住宅工程和商品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可通过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保险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完善建设工程风险保障机制,提升工程质量。
13.扩大“一站式”办理的范围,线上依托审批管理系统,线下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研究实行“一站式”办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同步调整四个审批阶段的申请表单和办事指南,确保一表申请、一口受理,最终实现四个审批阶段“一站式”办理。
14.完善建设工程领域纠纷仲裁机制,强化专家库和仲裁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领域纠纷仲裁的处理能力、公信力和效率。
15.巩固低风险产业项目“一站式”办理施工许可措施,强化合并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16.巩固低风险产业项目“一站式”办理综合竣工验收及不动产首次登记措施。制定操作流程细则,确保实现验收事项一次办完、一次发证。
17.巩固低风险产业类项目“一站式”联合监督检查措施,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只实行一次联合检查。
18.巩固低风险产业类项目“验登合一”改革措施,不动产首次登记与“一站式”综合竣工验收事项合并,企业可一次性获得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质量监督报告、综合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和不动产权证电子证书。
19.理顺职能关系和操作规范,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消防验收事项完全并入综合验收事项。
此外,为整体提升长三角营商环境,4.0版还提出推进生产、施工许可准入等领域监管标准统一,探索以跨省(域)办成“一件事”为目标的跨省(域)通办服务,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聚焦规划管理、生态保护、土地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率先开展制度创新突破等举措。 (本报综合报道)